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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5日 星期五

[❤分享:結婚公證] 辦理馬來西亞單身證明書 (2)

在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領回驗證過的單身證明後, 還要把文件送到台灣的外交部做復驗哦! (正常件收費 : NTD 600 ; 速件處理費 : NTD 800)


應備文件 :

1. 駐外館處驗證之文件正本.

2. 影本一份供外交部存卷.

3. 申請人親自辦理文件證明, 需填妥文件證明申請表並附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4. 申請人未能親自辦理, 可填妥申請書上之委任書, 委任他人代為申請 (受任人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並黏貼申請人和受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受委人應成年且具有行為能力



我是把在 TECO 驗證好的文件交給我男友, 要他幫我送去台灣的外交部領事事務所做復驗 (正常件處理時間: 今天交,後天領). 由於我人不在台灣, 所以他把委任書傳真給我簽名後, 我再回傳給他, 然後他就負責送件和領件. (注意: 如果你沒有跟該部的工作人員說不必辦理速件, 他們就直接幫你辦理速件了說)



領取經過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所復驗的單身證明後, 再到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驗證處)辦理複驗(所需時間: 今天交, 明天領. 費用: 免費), 然後就可以去法院排期準備公證了囉!

以上這段黃色Highlight的是舊版本的, 新版本如下:

領取經過台灣外交領事事務所復驗的單身證明后, 不需要經過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驗證處)辦理複驗了, 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去囉!  (謝謝lowintan水水的資料提供)








外交部領事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 (驗證處位於2樓)

電話: 02-23431885


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驗證處) :

台北市敦化路102號8樓 (馬來西亞航空辦事處樓上)

電話 : 02-27132626

傳真 : 02-25149864



5 則留言:

  1.  我剛去網上查過了你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的地址給錯了... 應該是105台北市敦化路102號8樓, 電話 : 02-27132626 傳真 : 02-25149864才對...難怪我上次被拒於門外....現在男友機票買了可是結婚證書少了友誼貿易中心的驗證都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版主回覆06/25/2008 11:24:30]馬上去辦啊!今天交,明天就可以领了。真的不好意思给错地址了说,谢谢您的提醒,我已经做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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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所復驗的單身證明, 不需要再到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驗證處)辦理複驗了~
    我7月去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驗證處)辦的時候白跑了一趟,小姐說單身證明不需要再經過他們驗證 @@,
    有台灣駐外單位(TECO)跟台灣外交部驗證就可以了~ :)
    然後現在5/23之後都結婚登記制,可以不需要先到法院公證~ :) 很方便~ :)
    [版主回覆08/04/2008 21:04:46]不好意思, 讓你白跑一趟了! "拍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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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哪裡哪裡! 還多謝你的很多經驗呢! ^^
    是資訊隨時改變~沒辦法~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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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咯咯~~感謝你熱心的幫忙~
    想請問一下唷~
    在台灣外交部複驗的"單身證明",是要英文版還是中文版?
    而要給"TECO"驗證的"單身證明",是英文版還是中文版"
    如果是要中文版,表示拿到JPN發出的英文版"單身證明"後,先去翻譯成中文,
    再拿去"Consular Divi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Wisma Putra, Presint 2 Putrajay"驗證對嘛?之後就去"TECO",對嘛?謝謝!
     
     
    [版主回覆03/03/2009 19:02:21]你好. 請參考以下的紀錄 :
    http://tw.myblog.yahoo.com/lolo-com/article?mid=738&prev=739&next=737&l=f&fid=56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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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問可以直接在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申請單身證明嗎?
    [版主回覆03/03/2012 21:41:19]印象中是可以喔~ 建議你打電話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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