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
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孕記] 35w2d產檢
日期 : 30.03.2012 (35w2d)
阿母體重 : 65kg (體重+1kg. 孕期體重總共+7kg嚕!!) >_<
血壓 : 111 / 61
AC (胎兒腹圍的長度) : 29.04cm
週期 :33w0d
EDD:18.05.2012
BPD (胎兒骨頭橫徑) : 8.58cm
週期 :34w4d
EDD:07.05.2012
FL (胎兒大腿骨的長度) : 6.80cm
週期 :35w0d
EDD:04.05.2012
EFW (預估寶寶的總體重) : 2321g
週期 :33w5d
EDD:13.05.2012
OMG~這次又是胖阿木!! > <''
這次產檢我終於記得問醫生胎位正了嗎? (難道人家說孕婦健忘是真的?) 我覺得我的記性真的有變差耶! 過年前發現腋下靠近胸部那長了一顆小東西, 想說產檢的時候要問醫生順便檢查一下, 結果每次都忘記, 希望下次產檢會記得.
這次產檢的時候我問醫生是不是該開始準備待產包了? 他回說要準備也可以, 遲點也沒關係, 就看我自己 (看來我的婦科醫生是屬於輕鬆派的, 有些醫生會建議在28週後開始準備待產包) 是說待產的物品都準備的7788了, 只差還沒整理好放入包包.
終於要邁入36週了, 還有1個多月就可以見到我們家小寶, 接著的產檢也從2週一次換成1週一次嚕. 很多朋友都問我會緊張嗎? 說真的原本是不緊張, 倒是被身邊的人問到開始有點緊張 希望生產的時候順順利利, 小寶健康平安!!
藍小寶你要多吸收營養, 健康的長大, 然後足月後自己挑個好時辰平安的出世唷! 媽咪很愛很愛你
2012年3月22日 星期四
[孕記] 33w - 34w 孕記
日期 : 16.03.2012 (33w2d)
阿母體重 : 64kg (體重+1kg. 孕期體重總共+6kg嚕!!)
血壓 : 107 / 61
AC (胎兒腹圍的長度) : 28.4cm
週期 :32w3d
EDD:08.05.2012
BPD (胎兒骨頭橫徑) : 8.27cm
週期 :33w2d
EDD:02.05.2012
FL (胎兒大腿骨的長度) : 6.29cm
週期 :32w4d
EDD:07.05.2012
EFW (預估寶寶的總體重) : 2032g
週期 :32w3d
EDD:08.05.2012
Oh Yeah!! 驗血報告出爐了... 安全過關
這2週體重增加了1公斤說, 但卻沒有被醫生警告說要控制飲食, 哪a按捏?? 只要我體重有增加, 小寶就跟預計的週數差不多一樣大...
要產檢的前幾天我就開始跟肚子裡的小寶溝通說要他配合醫生叔叔, 讓醫生叔叔幫他拍帥帥的4D照片, 這小子應該有聽到他阿木我對他的喊話, 當醫生照到臉部的時候, 就發現他在“吃雞腿”... 小寶, 你怎麼那麼可愛?? 連醫生叔叔看到都覺得好笑. 可惜這次錄影有點糊掉了, 阿木我在考慮着要不要放上部落格以後可以給小寶看他"吃雞腿"的可愛模樣.
最近肋骨那又開始抽痛, 睡覺要翻身的時候要抱著肚子然後才翻身, 不然會有喘不過氣來的感覺... 但偶爾又還好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 通常星期一會有比較不舒服, 還會覺得小腹那有被壓着的感覺, 藍董說是因為小寶星期一不想上班 (難道我們家小寶也有Monday Blue??)
最近的肚子變更大了, 站著都看不到腳趾了說~
21.03.2012
某人真的很欠扁, 我說肚子好餓, 他回說要我不要餓到他親愛的兒子!! 每次就是要惹我不爽然後他就會覺得很高興... 風水輪流轉, 以後讓藍小寶來制你好了
22.03.2012
早上5點多起床尿尿, 看到藍董打來的未接電話, 想說他應該不會在凌晨打電話給我, 是發生甚麼事情了嗎? 於是趕快回電給他, 結果換他被我嚇到... 以為我要生了!!
藍小寶最近很愛“揉”我的肚子, 不然就是請我吃“翅膀”... 有時候動得太厲害還會有痛的感覺, 是裡面的空間變小了的關係嗎?
25.03.2012
周休2天無所事事的, 週六早上到管理處還4-7月份的管理費+更換汽車貼紙, 下午媽媽去嬸嬸的店裡車小寶的“壓驚紅豆枕”而我去拿回送修的小粉圓. 週日一早載阿木去菜市場買豬肚還有一些清明掃墓拜拜的食物, 送阿木到姑姑家, 我就回家吃早餐然後繼續睡覺, 睡醒就跟藍小寶說說話 + 還有玩目前很夯的Apps - Draw Something
藍小寶最近很愛“躲”在我肚子的右手邊, 常常可以摸到左邊肚子軟軟的而右邊肚子硬硬一團, 不曉得是他的頭頭還是屁屁說~
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分享] 如何辦理馬來西亞國際護照 (出生於馬來西亞 - 18歲以下) ** 2012年6月1日 更新
更新 : 2012年6月1日
今天到檳城移民廳幫我們家小寶申請馬國護照了,一切還算蠻順利的. 由於我們下午3點多才去申請, 所以只能等星期1早上才可以領取護照嚕!
1. 文件準備齊全後到前面櫃檯領取號碼 (官員會先檢查你的文件是否齊全才會給你號碼哦!)
2. 等待~ 等喊到你的號碼時就到喊號的櫃檯把全部文件交給負責人, 然後繼續等待 (小孩2歲以下, 父親/母親需要代替小孩蓋手印.
3. 當官員喊你的名字的時候就可以繳費, 然後領取收據, 等待領護照 (我們因為超過下午3.30才辦理, 那要等到隔天早上才可以領取護照)
其實之前就有email到移民署去詢問需要的文件, 但之後看到有台灣媽媽說申請馬來西亞護照需要小孩的身分證(MyKid 卡), 於是中午打電話到移民廳去確認, 總機小姐語氣沒有很好, 問她需要甚麼文件只告訴我要 Surat Kelahiran + Gambar 2 keping, 問她說那需要MyKid卡嗎? 她小姐就跟我說關於到小孩的所有文件都帶來 (甚麼跟甚麼啦?? 是因為我都跟她講馬來語所以她覺得我好欺負嗎?) 我可不想到時候因為缺某些文件而跑好幾趟, 而且到時候要帶小孩一起去辦理耶!
剛剛又打電話到檳城Geogetown移民廳, 這次我學乖了用英文來詢問, 結果總機小姐給了我2個電話號碼說是直接聯絡承辦人員的, 要我直接向他們詢問程序&相關文件 (所以說以後打電話到政府部門, 說英文比說馬來文好, 待遇有差!)
(媽媽馬來西亞籍, 爸爸台灣籍, 小孩馬來西亞出生)
第一次申請馬來西亞國際護照, 父或母需陪同 小孩 一起到移民署辦理. (最好是媽媽去辦理唷!)
相關文件:
1. 馬來西亞出生證明 Birth Certificate (正 + 影本) **A
2. 馬籍媽媽(爸爸)的身分證 (正 + 影本) 和
外籍爸爸(媽媽)的護照 (正 + 影本 - 護照內有照片那頁 + 貼有馬簽/當次入境馬那一頁) **B
3. 父母之馬來西亞結婚證書 (正 + 影本)
4. 3.5cm x 5cm 近照 (藍色背景, 拍照時最好是穿深色衣服) - 2張
5. 表格 Im.42-pin 1/97 (至移民署索取/移民署網頁下載 ☞ Passport Application Form )
**A 我問承辦人員說需要MyKid卡嗎? 他說他們通常只看出生證明, 不需要MyKid卡
**B 如果外籍爸爸/媽媽人不在馬國, 那可以請他影印他的護照, 驗證後郵寄來馬, 那就不需要外籍爸爸/媽媽的護照正本了
費用 :
2年 - RM100
5年 - RM300 (12歲以下之小孩可享有特別優惠 : 5年 - RM150)
處理時間 :
當天申請, 當天領件, 順利的話2個小時就可以領取到護照了
(** 承辦人員說不要超過下午3.30到移民廳提出申請, 不然要隔天才可以領件哦)
State Immigration of Pulau Pinang
Jalan Kelasah 13700 Bandar Seberang Jaya, Pulau Pinang
Tel : +604-3973011
Fax : +604-3982759
護照辦理服務時間: (公共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07:30 至 17:30
週六至週日 : 08:00 至 13:00
Pejabat Imigresen Georgetown
Leboh Pantai 10550 Pulau Pinang
Tel : +604-2503410 ** (Officer : +604-2503418 / 2503411)
Fax : +604-2628090
護照辦理服務時間: (公共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07:30 至 17:30
相關網站:
馬來西亞移民署
今天到檳城移民廳幫我們家小寶申請馬國護照了,一切還算蠻順利的. 由於我們下午3點多才去申請, 所以只能等星期1早上才可以領取護照嚕!
1. 文件準備齊全後到前面櫃檯領取號碼 (官員會先檢查你的文件是否齊全才會給你號碼哦!)
2. 等待~ 等喊到你的號碼時就到喊號的櫃檯把全部文件交給負責人, 然後繼續等待 (小孩2歲以下, 父親/母親需要代替小孩蓋手印.
3. 當官員喊你的名字的時候就可以繳費, 然後領取收據, 等待領護照 (我們因為超過下午3.30才辦理, 那要等到隔天早上才可以領取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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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之前就有email到移民署去詢問需要的文件, 但之後看到有台灣媽媽說申請馬來西亞護照需要小孩的身分證(MyKid 卡), 於是中午打電話到移民廳去確認, 總機小姐語氣沒有很好, 問她需要甚麼文件只告訴我要 Surat Kelahiran + Gambar 2 keping, 問她說那需要MyKid卡嗎? 她小姐就跟我說關於到小孩的所有文件都帶來 (甚麼跟甚麼啦?? 是因為我都跟她講馬來語所以她覺得我好欺負嗎?) 我可不想到時候因為缺某些文件而跑好幾趟, 而且到時候要帶小孩一起去辦理耶!
剛剛又打電話到檳城Geogetown移民廳, 這次我學乖了用英文來詢問, 結果總機小姐給了我2個電話號碼說是直接聯絡承辦人員的, 要我直接向他們詢問程序&相關文件 (所以說以後打電話到政府部門, 說英文比說馬來文好, 待遇有差!)
(媽媽馬來西亞籍, 爸爸台灣籍, 小孩馬來西亞出生)
第一次申請馬來西亞國際護照, 父或母需陪同 小孩 一起到移民署辦理. (最好是媽媽去辦理唷!)
相關文件:
1. 馬來西亞出生證明 Birth Certificate (正 + 影本) **A
2. 馬籍媽媽(爸爸)的身分證 (正 + 影本) 和
外籍爸爸(媽媽)的護照 (正 + 影本 - 護照內有照片那頁 + 貼有馬簽/當次入境馬那一頁) **B
3. 父母之馬來西亞結婚證書 (正 + 影本)
4. 3.5cm x 5cm 近照 (藍色背景, 拍照時最好是穿深色衣服) - 2張
5. 表格 Im.42-pin 1/97 (至移民署索取/移民署網頁下載 ☞ Passport Application Form )
**A 我問承辦人員說需要MyKid卡嗎? 他說他們通常只看出生證明, 不需要MyKid卡
**B 如果外籍爸爸/媽媽人不在馬國, 那可以請他影印他的護照, 驗證後郵寄來馬, 那就不需要外籍爸爸/媽媽的護照正本了
費用 :
2年 - RM100
5年 - RM300 (12歲以下之小孩可享有特別優惠 : 5年 - RM150)
處理時間 :
當天申請, 當天領件, 順利的話2個小時就可以領取到護照了
(** 承辦人員說不要超過下午3.30到移民廳提出申請, 不然要隔天才可以領件哦)
State Immigration of Pulau Pinang
Jalan Kelasah 13700 Bandar Seberang Jaya, Pulau Pinang
Tel : +604-3973011
Fax : +604-3982759
護照辦理服務時間: (公共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07:30 至 17:30
週六至週日 : 08:00 至 13:00
Pejabat Imigresen Georgetown
Leboh Pantai 10550 Pulau Pinang
Tel : +604-2503410 ** (Officer : +604-2503418 / 2503411)
Fax : +604-2628090
護照辦理服務時間: (公共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07:30 至 17:30
相關網站:
馬來西亞移民署
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孕記] 31w - 32w 孕記
日期 : 02.03.2012 (31w2d)
阿母體重 : 63kg (體重保持ing. 孕期體重總共+5kg)
血壓 : 105 / 58
AC (胎兒腹圍的長度) : 28.09cm
週期 : 32w1d
EDD:26.04.2012
BPD (胎兒骨頭橫徑) : 7.98cm
週期 : 32w0d
EDD: 27.04.2012
FL (胎兒大腿骨的長度) : 5.71cm
週期 : 30w0d
EDD:11.05.2012
EFW (預估寶寶的總體重) : 1787g
週期 : 31w1d
EDD:03.05.2012
Opps... 又被醫生警告了說~ 寶寶比預期的大一週, 要少吃一些哦! > < (我說醫生啊~那不是我可以控制的耶!)
今 天產檢除了照超音波還要抽血檢驗. 在抽血的時候因為針頭跑掉了, 抽的血不夠, 結果右手也遭殃. 抽完血後左手都腫了起來, 無法拉直, 真的有夠痛的~ 醫生打針的技術很好, 但抽血的技術有待進步啦!! 每次抽血我的手一定烏青好幾天... 是說痛都痛了, 再靠妖也無濟於事, 我只希望報告出來一切是ok的.
我家小寶最近最愛的就是頂住阿木的肚子, 划啊划的~ 不然偶爾會感覺他像是在肚子裡鑽來鑽去, 再來就是一邊打嗝一邊踢踢... 有時候感覺他沒有甚麼在動的時候, 搖他他也不想鳥我, 等他老大爽了又開始會動作, 這代表他很有自己的性格嗎?
05.03.2012 假性宮縮?
昨天傍晚洗好澡後開始覺得肚子硬硬的, 晚上睡覺前越來越嚴重, 還有抽痛的感覺... 這就是所謂的假性宮縮嗎? 那種感覺有點可怕耶~ 等真正生產時, 會不會一個不小心就痛暈了啊?
藍小寶, 你要乖乖的待在你的專屬套房健康長大, 繼續在阿木肚子裡打你的功夫或繼續你的頂頂樂, 現在還不是時候出來哦~ 雖然阿木很期待可以把你抱在懷中, 但為了你的健康和安危, 你還是乖一些等足月後才出來!
2012年3月1日 星期四
[❤分享] 如何幫在馬出生的寶寶申請在台定居 (2)
方法1 之 入籍程序 ☞ [❤分享] 如何幫在馬出生的寶寶申請在台定居 (1)
方法2 之 入籍程序 :
1. 至TECO提出申請
2. 一個月後領取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副本
3. 回台至移民署換取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正本 (副本換正本需3個工作天)
4. 收到居留證之翌日起30天內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 設籍後身分已轉換, 首次出國, 應先向外交部申請含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 始可持憑出國.
未滿十二歲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赴台定居
適用對象:
1. 在國外出生, 未滿12歲, 持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入國, 出生時其父或母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
2. 在國外出生, 未滿12歲, 持外國護照入國, 出生時其父母原在臺灣地區均設有戶籍或非婚生子女出生時母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無戶籍國民
應備文件:
1. 定居申請書, 並貼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 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 脫帽, 未戴有色眼鏡, 五官清晰, 不遮蓋, 足資辨識人貌, 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 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2. 最近3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須由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公私立醫院檢查, 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 6歲以下者, 得以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外文及中譯本預防接種證明代替.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 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出生證明正本 (須附中文譯本, 並經我駐外館處驗證)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2) 我國護照正本 + 影本或入境證; 或外國護照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3) 父母2人辦妥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 + 影本
* 持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入國者, 需父或母之戶口名簿;
* 持外國護照入國, 父母均設有戶籍者, 需父母2人之戶口名簿;
* 非婚生子女持外國護照入國者, 需母之戶口名簿
(正本驗畢退還)
(4)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人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應檢附父母雙方之同意書. (父母離婚則附有子女監護權者之同意書)
(5) 未婚而生育子女須先完成認領手續 : 婚前受孕者, 須加附DNA血緣鑑定書及經外館驗證之受胎期間無婚姻關係之證明文件 (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302日止為受胎期間)
費用 :
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副本申請費 : RM90
驗證費 : 原文 RM50, 翻譯本 RM100
出生證明驗證應如何辦理?
出生證明可由父或母任一方為申請人提出申請, 倘出生者已成年, 亦可由出生者自己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出生證明正本(國民登記局核發之馬來文版)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 正+影本 (倘由父或母提出申請, 而出生者已成年, 則亦應提供出生者身份證件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等(供申請赴台居留簽證及入籍之用)應如何辦理驗證?
馬國公立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正本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 正+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馬國私人醫院診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公證人驗證屬實並經馬國外交部複驗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正本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可以自行翻譯, 中文翻譯不需經外交部驗證)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正、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申請處所及查詢資訊 : 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聯絡資訊請洽移民署網站
移民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署長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http: //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index1.asp
電子郵件:boi@immigration.gov.tw
服務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Class1.asp
TECO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uala Lumpur.
Tel : 03-21615508, 21614439 (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 - 謝小姐)
Fax : 03-21610969
Email:teco@po.jaring.my
服務時間: ( 公共假期除外 )
收件:週一至週五:09:00 至 12:00
發件:週一至週五 : 15:30 至 16:30
Consular Divi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Wisma Putra, No. 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Tel : 603-88874000
Email : konsular@kln.gov.my
Opening Hours :
Monday - Thursday 8.30 am - 12.30 pm, 2.00 pm - 4.00 pm
Friday 8.30 am - 12.15 pm, 2.45 pm - 4.00 pm
方法2 之 入籍程序 :
1. 至TECO提出申請
2. 一個月後領取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副本
3. 回台至移民署換取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正本 (副本換正本需3個工作天)
4. 收到居留證之翌日起30天內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 設籍後身分已轉換, 首次出國, 應先向外交部申請含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 始可持憑出國.
未滿十二歲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赴台定居
適用對象:
1. 在國外出生, 未滿12歲, 持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入國, 出生時其父或母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
2. 在國外出生, 未滿12歲, 持外國護照入國, 出生時其父母原在臺灣地區均設有戶籍或非婚生子女出生時母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無戶籍國民
應備文件:
1. 定居申請書, 並貼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 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 脫帽, 未戴有色眼鏡, 五官清晰, 不遮蓋, 足資辨識人貌, 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 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2. 最近3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須由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公私立醫院檢查, 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 6歲以下者, 得以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外文及中譯本預防接種證明代替.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 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出生證明正本 (須附中文譯本, 並經我駐外館處驗證)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2) 我國護照正本 + 影本或入境證; 或外國護照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3) 父母2人辦妥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 + 影本
* 持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入國者, 需父或母之戶口名簿;
* 持外國護照入國, 父母均設有戶籍者, 需父母2人之戶口名簿;
* 非婚生子女持外國護照入國者, 需母之戶口名簿
(正本驗畢退還)
(4)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人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應檢附父母雙方之同意書. (父母離婚則附有子女監護權者之同意書)
(5) 未婚而生育子女須先完成認領手續 : 婚前受孕者, 須加附DNA血緣鑑定書及經外館驗證之受胎期間無婚姻關係之證明文件 (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302日止為受胎期間)
費用 :
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副本申請費 : RM90
驗證費 : 原文 RM50, 翻譯本 RM100
出生證明驗證應如何辦理?
出生證明可由父或母任一方為申請人提出申請, 倘出生者已成年, 亦可由出生者自己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出生證明正本(國民登記局核發之馬來文版)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 正+影本 (倘由父或母提出申請, 而出生者已成年, 則亦應提供出生者身份證件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等(供申請赴台居留簽證及入籍之用)應如何辦理驗證?
馬國公立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正本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 正+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馬國私人醫院診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公證人驗證屬實並經馬國外交部複驗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正本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可以自行翻譯, 中文翻譯不需經外交部驗證)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正、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申請處所及查詢資訊 : 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聯絡資訊請洽移民署網站
移民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署長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http: //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index1.asp
電子郵件:boi@immigration.gov.tw
服務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Class1.asp
TECO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uala Lumpur.
Tel : 03-21615508, 21614439 (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 - 謝小姐)
Fax : 03-21610969
Email:teco@po.jaring.my
服務時間: ( 公共假期除外 )
收件:週一至週五:09:00 至 12:00
發件:週一至週五 : 15:30 至 16:30
Consular Divi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Wisma Putra, No. 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Tel : 603-88874000
Email : konsular@kln.gov.my
Opening Hours :
Monday - Thursday 8.30 am - 12.30 pm, 2.00 pm - 4.00 pm
Friday 8.30 am - 12.15 pm, 2.45 pm - 4.00 pm
[❤分享] 如何幫在馬出生的寶寶申請在台定居 (1)
為了避免之後要幫小寶辦理中華民國護照和入籍時手忙腳亂的, 於是一早就開始做功課收集資料, 同時也打了n通電話到TECO詢問+確認, 希望到時候一切順順利利的!!
TECO的小姐告訴我要帶寶寶定居台灣有2種方法:
1. 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台灣再辦理入籍 (在馬等待的時間比較短)
2. 申請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 (在馬等待時間比較長, 約1個月時間才可以領到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副本)
方法1 之 入籍程序 :
1. TECO : 申請護照 + 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等驗證
2. 持中華民國臨時護照入境台灣
3. 至移民署提出申請
4. 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 設籍後身分已轉換, 首次出國, 應先向外交部申請含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 始可持憑出國.
父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婚生子女如何向 TECO 申請護照
在馬國出生人士首次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馬國出生人士其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1980.2.10前出生者僅可依父取得國籍, 不可依母取得國籍)
應備文件 :
1. 父親在台已作結婚登記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 1份
2. 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出生證明正本(馬來文版) + 中文翻譯 (可自行翻譯, 不需經外交部驗證) - 1份
3. 申請人之父和母
* 護照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 護照相關頁次影本 - 1份
* 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 正,反面影本 - 1份
4. 最近六個月正面脫帽白色背景之半身彩色相片5張 (1.5 X 2吋, 相片中人像自頭頂至下鄂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由於晶片護照要求之照片規格較複雜, 相關詳細規格與說明請撥電至TECO詢問)
5. 填寫文件證明(須詳載用途)及護照申請書 - 各1份。
費用 :
機器可判讀護照(1年效期) : RM34 (一般案件處理時間 : 3個工作天)
晶片護照(5年效期) : RM121 (處理時間 : 7個工作天)
驗證費 : 原文 RM50, 翻譯本 RM100
申請「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應備文件 :
1. 入出國申請書並附照片1張
2. 馬國護照(如有) **
3. 經本處驗證之馬國出生證明/或有效居留證
4. 子女姓氏父母同意書
備註:
1. 如持有外國護照請出示該外國護照正本連同影本兩份
2. 如持有效台灣地區入出境證亦應繳回註銷
3. 未滿20歲者申請護照時, 其在台有戶籍之父或母須隨同前來申請
費用 : 免費
出生證明驗證應如何辦理?
出生證明可由父或母任一方為申請人提出申請, 倘出生者已成年, 亦可由出生者自己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出生證明正本(國民登記局核發之馬來文版)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 正+影本 (倘由父或母提出申請, 而出生者已成年, 則亦應提供出生者身份證件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等(供申請赴台居留簽證及入籍之用)應如何辦理驗證?
馬國公立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正本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 正+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馬國私人醫院診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公證人驗證屬實並經馬國外交部複驗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正本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可以自行翻譯, 中文翻譯不需經外交部驗證)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正、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移民署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送件須知 - 未滿二十歲
適用對象:
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子女, 未滿二十歲者.
應備文件 :
1. 定居申請書, 並貼正面彩色脫帽相片一張 (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2. 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應由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公私立醫院檢查, 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 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查]); 在國外提出申請, 如行政院衛生署未於該僑居國指定醫院者, 得由當地合格醫院檢查, 並經駐外館處驗證; 未滿六歲者, 得以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外文預防接種證明及中譯本代替, 如中譯本未經駐外館處驗證, 得檢附我國衛生所轉錄成中文之預防接種證明書.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1) 經驗證之外文出生證明及中譯本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如中譯本未經駐外館處驗證, 應經我國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2) 我國護照正本 + 影本或入境證; 或外國護照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3) 父((或)母二人辦妥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或戶籍謄本, 其未完成結婚登記者, 應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且註明符合行為地法 之外文結婚證明及中譯本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歸還); 非婚生子女, 依母定居者, 檢附母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及未婚切結書, 依父定居者, 檢附父已完成認領手續之戶籍謄本.
(4)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人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應檢附父母雙方之同意書. (父母離婚則附有子女監護權者之同意書)
(5) 婚前受孕且出生時母非設有戶籍國民, 檢附足資證明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 [例如父子(或女)二人DNA血緣鑑定書] 及母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受胎期間(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302日止為受胎期間)無婚姻關係之證明文件.
(6) 大陸地區出生者, 應另附經海基會驗證之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及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證明文件.
4. 委託書 : 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 應附委託書, 並於代申請人簽章處, 親筆簽名或蓋章.
5. 證件費 : 新臺幣六百元整.
6. 掛號回郵信封, 並填妥收件人姓名, 住址, 郵遞區號及電話.
注意事項:
1. 申請在臺定居案件, 其資料不符或欠缺者, 應於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本署)書面通知送達翌日起十五日內補正 (申請資料需至國外申請或國外申請案件補正期間為三個月). 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 本署得駁回其申請.
2. 未滿二十歲之計算標準 : 以各服務站或外館受理定居申請之日為準
3. 依規定繳附之文件為外文者, 應經外館處驗證, 並檢附經外館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譯本. 如在香港, 澳門或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 應經香港, 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海基會驗證
4. 申請人已入國, 應在國內合法停留期限內提出申請. 持我國護照入國者. 本署許可定居時, 同步註銷其入國許可, 並依申請人所附信封郵寄定居證; 持外國護照入國者, 請於收到許可定居書函時, 依書函內容檢附外國護照及相關文件, 向設籍地服務站洽領定居證.
5. 申請人在國外, 得向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駐外館處收件後將申請書送本署審核, 俟本署將許可之入國許可證及臺灣地區定居證副本郵寄駐外館處轉發申請人時, 申請人再持憑入國後至本署服務站換領定居證 (副本換正本需三個工作天).
6. 申請人應於收到定居證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持憑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設籍後身分已轉換, 首次出國, 應先向外交部申請含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 始可持憑出國.
方法2 之 入籍程序 ☞ [❤分享] 如何幫在馬出生的寶寶申請在台定居 (2)
申請處所及查詢資訊 : 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聯絡資訊請洽移民署網站
移民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署長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http: //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index1.asp
電子郵件:boi@immigration.gov.tw
服務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Class1.asp
TECO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uala Lumpur.
Tel : 03-21615508, 21614439 (護照事宜 : 分機146 馬小姐)
Fax : 03-21610969
Email:teco@po.jaring.my
服務時間: ( 公共假期除外 )
收件:週一至週五:09:00 至 12:00
發件:週一至週五 : 15:30 至 16:30
Consular Divi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Wisma Putra, No. 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Tel : 603-88874000
Email : konsular@kln.gov.my
Opening Hours :
Monday - Thursday 8.30 am - 12.30 pm, 2.00 pm - 4.00 pm
Friday 8.30 am - 12.15 pm, 2.45 pm - 4.00 pm
TECO的小姐告訴我要帶寶寶定居台灣有2種方法:
1. 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台灣再辦理入籍 (在馬等待的時間比較短)
2. 申請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 (在馬等待時間比較長, 約1個月時間才可以領到入國許可證及定居台灣地區定居證副本)
方法1 之 入籍程序 :
1. TECO : 申請護照 + 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等驗證
2. 持中華民國臨時護照入境台灣
3. 至移民署提出申請
4. 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 設籍後身分已轉換, 首次出國, 應先向外交部申請含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 始可持憑出國.
父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婚生子女如何向 TECO 申請護照
在馬國出生人士首次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馬國出生人士其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1980.2.10前出生者僅可依父取得國籍, 不可依母取得國籍)
應備文件 :
1. 父親在台已作結婚登記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 1份
2. 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出生證明正本(馬來文版) + 中文翻譯 (可自行翻譯, 不需經外交部驗證) - 1份
3. 申請人之父和母
* 護照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 護照相關頁次影本 - 1份
* 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 正,反面影本 - 1份
4. 最近六個月正面脫帽白色背景之半身彩色相片5張 (1.5 X 2吋, 相片中人像自頭頂至下鄂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由於晶片護照要求之照片規格較複雜, 相關詳細規格與說明請撥電至TECO詢問)
5. 填寫文件證明(須詳載用途)及護照申請書 - 各1份。
費用 :
機器可判讀護照(1年效期) : RM34 (一般案件處理時間 : 3個工作天)
晶片護照(5年效期) : RM121 (處理時間 : 7個工作天)
驗證費 : 原文 RM50, 翻譯本 RM100
申請「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應備文件 :
1. 入出國申請書並附照片1張
2. 馬國護照(如有) **
3. 經本處驗證之馬國出生證明/或有效居留證
4. 子女姓氏父母同意書
備註:
1. 如持有外國護照請出示該外國護照正本連同影本兩份
2. 如持有效台灣地區入出境證亦應繳回註銷
3. 未滿20歲者申請護照時, 其在台有戶籍之父或母須隨同前來申請
費用 : 免費
出生證明驗證應如何辦理?
出生證明可由父或母任一方為申請人提出申請, 倘出生者已成年, 亦可由出生者自己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出生證明正本(國民登記局核發之馬來文版)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 正+影本 (倘由父或母提出申請, 而出生者已成年, 則亦應提供出生者身份證件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等(供申請赴台居留簽證及入籍之用)應如何辦理驗證?
馬國公立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外交部驗證屬實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正本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 正+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馬國私人醫院診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
應備文件
1. 業經馬國公證人驗證屬實並經馬國外交部複驗之健康檢查報告, 疫苗注射紀錄正本
2. 依照原文翻譯成中文 (可以自行翻譯, 中文翻譯不需經外交部驗證)
3. 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正、影本
4. 填寫申請表乙份並詳載用途
5. 原文驗證費 RM50, 翻譯驗證費 RM100
移民署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送件須知 - 未滿二十歲
適用對象:
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子女, 未滿二十歲者.
應備文件 :
1. 定居申請書, 並貼正面彩色脫帽相片一張 (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2. 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應由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公私立醫院檢查, 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 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查]); 在國外提出申請, 如行政院衛生署未於該僑居國指定醫院者, 得由當地合格醫院檢查, 並經駐外館處驗證; 未滿六歲者, 得以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外文預防接種證明及中譯本代替, 如中譯本未經駐外館處驗證, 得檢附我國衛生所轉錄成中文之預防接種證明書.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1) 經驗證之外文出生證明及中譯本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如中譯本未經駐外館處驗證, 應經我國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2) 我國護照正本 + 影本或入境證; 或外國護照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3) 父((或)母二人辦妥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或戶籍謄本, 其未完成結婚登記者, 應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且註明符合行為地法 之外文結婚證明及中譯本正本 + 影本 (正本驗畢歸還); 非婚生子女, 依母定居者, 檢附母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 + 影本 (正本驗畢退還) 及未婚切結書, 依父定居者, 檢附父已完成認領手續之戶籍謄本.
(4)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人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應檢附父母雙方之同意書. (父母離婚則附有子女監護權者之同意書)
(5) 婚前受孕且出生時母非設有戶籍國民, 檢附足資證明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 [例如父子(或女)二人DNA血緣鑑定書] 及母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受胎期間(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302日止為受胎期間)無婚姻關係之證明文件.
(6) 大陸地區出生者, 應另附經海基會驗證之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及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證明文件.
4. 委託書 : 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 應附委託書, 並於代申請人簽章處, 親筆簽名或蓋章.
5. 證件費 : 新臺幣六百元整.
6. 掛號回郵信封, 並填妥收件人姓名, 住址, 郵遞區號及電話.
注意事項:
1. 申請在臺定居案件, 其資料不符或欠缺者, 應於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本署)書面通知送達翌日起十五日內補正 (申請資料需至國外申請或國外申請案件補正期間為三個月). 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 本署得駁回其申請.
2. 未滿二十歲之計算標準 : 以各服務站或外館受理定居申請之日為準
3. 依規定繳附之文件為外文者, 應經外館處驗證, 並檢附經外館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譯本. 如在香港, 澳門或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 應經香港, 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海基會驗證
4. 申請人已入國, 應在國內合法停留期限內提出申請. 持我國護照入國者. 本署許可定居時, 同步註銷其入國許可, 並依申請人所附信封郵寄定居證; 持外國護照入國者, 請於收到許可定居書函時, 依書函內容檢附外國護照及相關文件, 向設籍地服務站洽領定居證.
5. 申請人在國外, 得向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駐外館處收件後將申請書送本署審核, 俟本署將許可之入國許可證及臺灣地區定居證副本郵寄駐外館處轉發申請人時, 申請人再持憑入國後至本署服務站換領定居證 (副本換正本需三個工作天).
6. 申請人應於收到定居證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持憑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設籍後身分已轉換, 首次出國, 應先向外交部申請含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 始可持憑出國.
方法2 之 入籍程序 ☞ [❤分享] 如何幫在馬出生的寶寶申請在台定居 (2)
申請處所及查詢資訊 : 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聯絡資訊請洽移民署網站
移民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署長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http: //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index1.asp
電子郵件:boi@immigration.gov.tw
服務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Class1.asp
TECO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uala Lumpur.
Tel : 03-21615508, 21614439 (護照事宜 : 分機146 馬小姐)
Fax : 03-21610969
Email:teco@po.jaring.my
服務時間: ( 公共假期除外 )
收件:週一至週五:09:00 至 12:00
發件:週一至週五 : 15:30 至 16:30
Consular Divi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Wisma Putra, No. 1, Jalan Wisma Putra, Precint 2, 62602 Putrajaya
Tel : 603-888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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