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

上圖

2008年3月27日 星期四

終於可以放下心頭大石了

今天早上心情超級緊張擔心的, 害怕今天x-ray的檢驗結果會不會像醫生所預測的 - 兩邊的輸卵管阻塞...如果真的是兩邊都阻塞, 又沒有其他辦法解決的話, 就要動手術, 而且還是用古老的開刀法, 在肚皮上開一刀, 不能做腹腔鏡...害我擔心死了!!


 


今天去做x-ray讓我等了1個多小時 (有預定時間還要等那麼久, 政府醫院都沒有要等那麼久說... 真不懂效率怎麼那麼差!! ) 而且價錢相差幾倍說. 前者要RM200, 政府醫院才RM5哩 如果不是看在好好人的Dr S 份上, 我才不想到那家醫院照x-ray呢!!


 


好好人的Dr S 因為我說我還要趕著回去上班, 而延遲他的午餐時間幫我看我的x-ray報告....真的要謝謝他給他一個鼓勵的掌聲!! 


 


最重要的是我不必動甚麼屁手術!   雖然說有一邊的輸卵管尾段有阻塞, 但是另一邊是通暢無阻的....意思 ------ 我是可以正常懷孕生小孩的!!  啦啦啦~~~~


 


雖然今天做檢查時候的痛到現在還沒完全退掉, 但是做這檢查是正確的, 我終於可以放下心頭大石囉!!


 


 


 


 


 


 


 


 


 


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分享:結婚公證] 台灣結婚證書驗證篇

公證後要記得把英文版本的結婚證書送到外交部領事事務所去辦理驗證哦!

文件 :

1) 英文版結婚證書 (兩份)

2) 身分證 / 護照 (影印 + 正件)

3) NTD 600 (平常件) - 需要3個工作天 - 今天交, 後天領



領到驗證後的英文版證書, 可以在領事事務所那影印一份 - 前後都要影印哦! (NTD 2) - 影印本是要到駐台馬來西亞友誼貿易中心辦複驗的時候, 要給該中心當存卷用的. (時間 : 2個工作天 - 今天交, 明天領) -  費用: 免費



複驗後, 那台灣公證的程序算是順利完成囉!  還有...不要忘記在公證後的30天內到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遲辦可是要繳罰款的哦!!



注意: 一定要在台灣公證后的6個月內回馬來西亞辦理補登記哦! 不然...嘿嘿...就準備付罰款吧!!



罰款:

台灣公證日開始算起半年內沒有補登記 : RM100

一年以上 : 每年增加 RM50









給我們家大豬的話:

藍大豬, 你的身分證配偶欄已經寫上我的名字嚕...你已經在我的魔掌中了啦, 沒有可以退貨了...哈哈  很想扁我是嗎?  給你3秒鐘機會, 1...2...3... 不要哦? 那我當你棄權嚕!













[❤分享:結婚公證] 台灣公證篇

辦理好單身證明在台灣的驗證和複驗后, 在欲公證結婚的至少前3天到地方法院去預定公證日期和時間 (注意: 您的單身證明期效只有3個月哦!!), 還有不要忘記攜帶以下文件 :

1) 一對新人的身分證 / 護照 (影印本)

2) 驗證好的單身證明 (原文+翻譯本)

3) 2 位見證人 (最好找有護照的, 因為英文版的結婚證書需要他們的英文名字!)

4) NTD 1,400 (公證結婚 : NTD 1,000 + 英文版證書 : NTD 400)





公證結婚當天

 一對新人還有兩位見證人務必要提早抵達地方法院,  必須攜帶以下 :

1) 印章 (新人和兩位見證人)

2) 護照 (新人和兩位見證人)

如有親戚朋友欲出席, 也請他們準時抵達地方法院唷!







我和我們家大豬終於在2月12日順利在台灣公證了!  希望回來馬來西亞補登記的時候也可以順順利利啦